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稅務訴訟專題研究二
Seminar on Tax Litigation (Ⅱ) 
開課學期
110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葛克昌 
課號
LAW7602 
課程識別碼
A21 M4680 
班次
 
學分
3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8,9,10(15:30~18:20) 
上課地點
 
備註
教室:霖1402。
總人數上限:6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101LAW7602_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一、課程緣起
自89年施行行政訴訟新制以來,稅務訴訟依舊高居行政訴訟案件量之最大宗,諸多爭訟案例係源於新興金融商品或保險、信託等,如認購權證及投資型保單等,傳統教科書的稅法學理早已無法全盤涵蓋,擬儘可能貼近實務爭訟的核心-會計與訴訟實務。

二、課程內容及進行方式
本學期課程計畫以《稅捐行政罰》為題,揀選數則典型判決,每次上課,第一節課先由碩士生進行分組報告,除須分析案例經過、成因、兩造事實法律爭議點及判決理論架構,第二節課則由有實際從事稅務訴訟經驗的律師、會計師以當事人代理人之地位,分從法律與會計角度進行分析,並試擬可行的訴訟架構,評估進一步救濟,如再審、上訴或聲請釋憲的可能性,第三節課為綜合研討,開放與會嘉賓自由提問並由報告同學回應,最後由教授給予若干簡評。本課程學期末將課堂報告蒐羅編輯,以案例分析的專書方式發表出版。

三、授課師資
本課程的開課教師為葛克昌教授。另每堂課由擁有稅務訴訟經驗的律師、會計師各一位,以實務工作者角度,協助案例分析的教學。

四、備註
本課程固定於每學年上學期開課,下學期則不開課。
本課程為三學分,有全新課名及課號,先前有修過稅務爭訟專題討論或稅務爭訟專題研究者,仍得修習。

※本課程第一週視訊課程採用Google Meet,課程連結網址:https://meet.google.com/nzc-xszt-ryk 

課程目標
1、促進稅法的教學、研究與實際案例接軌,避免教學過度理論化。
2、透過引進稅法實務工作經驗豐富的律師、會計師,協助上課學生可藉由多元化、案例式教學及研究,對稅務訴訟實務更加了解。 
課程要求
待補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待補 
參考書目
待補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2週
9/28  蔡孟彥助理教授 授課:
盈虧互抵與租稅優惠

Google Meet連結網址:
https://meet.google.com/nzc-xszt-ryk  
第3週
10/05  葛克昌教授 授課:
財稅法方法論—以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大字第3號裁定為例

Google Meet連結網址:
https://meet.google.com/nzc-xszt-ryk  
第4週
10/12  林文舟法官 授課:
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範下的稅務訴訟舉證責任

Google Meet連結網址:
https://meet.google.com/nzc-xszt-ryk 
第5週
10/19  林子傑大法官助理 授課

「再論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與遺產稅的爭議問題--從釋字第620號到首件大法庭裁定」再延伸至「從大法官會議到憲法法庭--大法官助理角色的變遷」 
第6週
10/26  學生報告:最高行政法院109大字第3號裁定 
第7週
11/02  學生報告:最高行政法院109大字第4號裁定 
第8週
11/09  學生報告:最高行政法院108大字第1號裁定 
第9週
11/16  學生報告:最高行政法院108大字第2號裁定 
第10週
11/23  學生報告:最高行政法院108大字第3號裁定 
第11週
11/30  學生報告:最高行政法院判決109年度判字第449號 
第12週
12/07  學生報告:最高行政法院判決109年度判字第434號 
第13週
12/14  學生報告:最高行政法院判決109年度上字第475號 
第14週
12/21  學生報告:最高行政法院判決109年度判字第638號 
第15週
12/28  林子傑老師授課 
第16週
01/04  學生報告:最高行政法院判決108年度上字第680號 
第17週
1/11  學生報告:最高行政法院判決109年度判字第596號